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 信息公开

  • 能力建设

    关于开展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资助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浏览次数:1412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托育机构、月子中心等婴幼儿照护机构服务水平,我所拟开展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资助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线下培训6月13日-23日(暂定,具体时间详见培训日程)

    二、培训地点

    重庆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巴南区渝南大道901号)

    三、培训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且符合育婴员相应等级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报名本次培训(每班限招45人,报满为止)

    (一)非财政供养的企业单位职工;

    (二)所在单位营业执照范围有托育或者育婴等相关工种范围;

    (三)依法缴纳社保。

    育婴员五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任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育婴员四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任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育婴员三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任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线下培训方式

    (一)线下培训时间

    育婴员五级(8天)、育婴员四级(10天)、育婴员三级(11天)

    (二)线下培训内容

    营养喂养、发育行为与运动游戏、心理卫生、睡眠卫生、培养、安全防护、疾病预防等板块的照护要求、照护措施、早期识别、早期干预等。

    育婴员考前复习(此项内容由市公共实训中心组织)

    (三)线下培训师资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儿保科等临床骨干师资

    五、培训考试费用

     

    工种名称

    级别

    培训费和考试费

    育婴员

    五级

    1560

    四级

    1872

    三级

    2145

    培训和考试费由重庆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资助。食宿和交通费回单位报销。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附件1、附件2资料,发送至杨老师邮箱:1041982485@qq.com等待审核。

    (二)报名资料

    审核合格后,线下培训时提交附件1、附件2纸质资料。

    七、其他事项

    (一)培训结业后,参加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的技能等级考核。未完成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培训费和考试费由本人全额补交。

    (二)线下培训期间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学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按规定日期报到、撤离。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准备24小时核酸、健康码、行程码证明。

    八、联系方式

    人:王老师、张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67288261;6716772618883315365

     

    附件:1、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其他报名资料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22年5月18日

     


    手机扫描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