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 2017年第一批市级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1970-01-01 浏览次数:20803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 生计生局,委属医疗卫生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经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专家组审定,重庆市继续 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2595项申报项目获准为 2017年第一批面 向全市开展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将这批项目予以公布 (见附件 1),凡参加学习者可按规定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 I 类学分。 |
各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 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不得任意增删 项目内容。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 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各承办继续医学 教育项目的单位在项目结束后 1周内,须将项目执行情况,包括 公布项目名称、编号、形式、日期、学分类别、人员名册、教学 |
课件、课堂照片等内容的电子版报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邮 箱:cqscme@163.com)。 |
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主办单位,通过重庆继续医学服务 管理平台(www.cqwsjsw.gov.cn“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登 陆入口或 www.icme.cqwsjsw.com)身份证或二维码签到授予学分 见(附件 2),不得发放纸质学分证明。 |
联系人:杨蔚然,联系电话:67706501 |
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交流 QQ群号:70646005 |
附件:1. 重庆市 2017年第一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2. 重庆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申请流程 |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17年 2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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