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临床芳疗师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4 浏览次数:202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社会需求,加快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院临床芳疗专项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举办临床芳疗师岗位能力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安宁疗护科、姑息医学科、老年医学科、全科医学科、肿瘤科医务人员;
(二)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工作人员;
(三)其它对芳香疗法感兴趣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芳疗基础知识;
(二)植物科属与精油命名;
(三)精油基本化学;
(四)精油如何发挥作用;
(五)精油使用安全规范;
(六)精油调配与用法;
(七)常用植物油介绍;
(八)常用纯露介绍;
(九)常用精油的特性;
(十)医学芳疗的原则;
(十一)临床常见病症的芳香疗法;
(十二)芳香疗法在安宁疗护中的应用;
(十三)芳香疗法与自我关怀。
三、授课师资
郑 冰 陕西省保健学会全科医学专委会医学芳疗协作团队负责人
李学军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舒缓医学科主任
四、培训形式、时间与地点
采用线下授课方式,培训后统一测评。
(一)培训时间:2025年12月5日—7日;
(二)测评时间:2025年12月7日;
(三)培训地点:重庆市巾帼园(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08号体育公园地铁站2A口步行480米)。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和测评费:4800元/人 (含培训、场地、午餐、资料、测评及证书等费用,住宿自理,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
(二)发票:由市国家职鉴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将于培训开班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送到手机,请留意“百旺金穗云”字样的短信息。
六、测评方式及证书发放
经培训,测评合格者颁发“临床芳疗师”岗位能力培训证书。
七、报名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11月26日前完成报名,报名方式:
(一)扫码添加工作人员微信
(李老师)
(二)扫码填写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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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渝北宝圣湖支行
账 号:110251289150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3-67828331;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宝环路420号西南人口信息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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