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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重庆市“医药商品购销员(中级)”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浏览次数:4302

      为进一步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商品采购、销售、验收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药品从业人员药品安全意识和规范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将举办“医药商品购销员(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机构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认定时间

      预计2022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认定职业(工种)

      医药商品购销员四级/中级工。

      四、申报条件:

      参照《医药商品购销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医药商品购销员(四级/中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医药商品购销员(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五、考核方式  

      分为理论和技能考试,鉴定合格后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颁发医药商品购销员(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享受技能人才待遇,全国通用,全国联网可查: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

      六、报名事项

      请将《“医药商品购销员”报名回执》(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均;

      电话:023-62971677;    

      邮箱:189401407@qq.com。            

     

      附件1:“医药商品购销员”报名回执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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