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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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重庆市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拟定于2026年3月开展2025年重庆市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综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价对象
全市29家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见附件1)。
二、综合评价时间
(一)基地自评及材料报送:即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
(二)市级初审:2026年3月2日—5日;
(三)现场评价:2026年3月11日—13日。
三、综合评价内容
根据《重庆市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综合评价指标》,对基地的培训管理、招收管理、培训质量、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四、综合评价流程
(一)基地自评。各基地严格对照《重庆市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综合评价指标》开展全面自评,重点梳理客观指标(带“※”内容)完成情况,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按时报送自评结果及材料。
(二)市级初审。专家组对各基地提交的自评结果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客观数据测算复评得分(得分采用百分制)。
(三)现场评价。专家组依据《重庆市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综合评价指标》,对培训基地培训管理、招收管理等全维度内容进行实地核查、现场评价。
五、结果判定和应用
严格按照《重庆市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评价结果将作为培训基地排名、建设经费拨款、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年度综合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培训基地主体责任,全面、公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评价工作依据充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
(二)规范佐证材料。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佐证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确保文件齐全、格式规范。
(三)及时报送自评结果。请各培训基地于2026年2月27日12:00前,将2025年重庆市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综合评价指标(客观指标)(见附件3)盖章扫描版、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视为客观指标不得分。
联系人:吴老师、粟老师;
联系电话:023-67288261;
电子邮箱:yyjyfzb@cqwjkf.cn。
七、附件
附件3-2025年重庆市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综合评价指标(客观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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